
臺灣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在 2026 年 5 月 29 日,共同發布《穩定幣交易會計處理》與《持有加密貨幣內部控制制度》兩大指引,宣告臺灣正式邁入「穩定幣合規時代」。 這兩大指引將協助企業,依法規將穩定幣分類為金融資產、無形資產或存貨,並建立包含多重簽章、專責單位及交易授權等內部控制管理作業程序。
本集節目中,《Web3 大西進》邀請到 XREX 交易所合作的會計師事務所「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鄭翔宇 Daniel,來替各位聽眾解析這份熱騰騰的《穩定幣交易會計處理》指引,究竟會對企業帶來的影響和變化?本文為節目完整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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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滙宗 Winston
Web3 大西進,大家好,我是 Winston。
尤芷薇 Yoyo
大家好,我是 Yoyo,歡迎收看這一集的 Web3 大西進。
前面兩集節目,我們邀請了會計的專家,在報稅季的時候為大家帶來「個人」還有「企業」報稅上面的一些建議,還有想法。那前面兩集的時候,我們提到穩定幣的時候,其實大家都有發現,在內容上面有沒有講到,有一些地方都還需要「等待釐清」,還有定義。可是就在我們播完之後,我們可以看到在 5 月 29 號的時候,臺灣證交所就發布了兩項重要的指引:一個是「穩定幣交易會計處理」,另外一個是持有加密貨幣內部控制制度。
這兩份指引對臺灣來說真的是非常的重要的,有很多媒體報導還有輿論都說,這兩份指引出來之後,就代表臺灣的官方正式進入了穩定幣時代,這真的是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當然我們也要邀請專家來跟我們聊一聊,到底這代表什麼樣的意義,跟它背後的影響是什麼。
今天我們邀請到的是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會計師鄭翔宇 Daniel,大家好。國富浩華是 XREX 交易所其實長期合作非常久的會計師事務所,Daniel 也長期給我們很多很棒的建議跟想法。那我們和很多的業者,還有企業,當然還有現在正在收聽的聽眾,一樣都很好奇,我們今天就請 Daniel 來先跟我們聊聊第一份指引好了。我們今天要聊第一份指引是穩定幣交易會計處理,它的影響跟變化是什麼?
在我們正式討論之前,我們要先聲明一下,這一集節目的內容只是分享一般性的資訊,它不構成任何稅務上面的建議。實際的稅務處理,都建議大家可以諮詢專業的稅務人員。那相關的稅法規定有可能會隨時更新,所以要以財政部最新的公告為主。
那我們首先來請問一下 Daniel,就是說我們過去常說國際會計準則,其實目前還沒有針對虛擬資產去量身打造的專屬的準則,所以當企業要去使用,或者它持有穩定幣,它就會遇到一些挑戰。但從會計師的角度來說,這一份是由金管會指導,臺灣證交所跟櫃買中心委託,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去執行的,這一份穩定幣會計交易、會計處理的指引,它有什麼樣子的代表性的意義呢?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鄭翔宇
好,那謝謝 Yoyo 的提問。那我想雖然目前這個加密貨幣是屬於在市場波動的階段,那不過我覺得臺灣眾多的企業,還是有這個穩定幣跨境支付的需求,這樣子。那包含像最近主管機關非常就是在力推的這個 RWA(虛擬資產代幣化)的這個交易模式,那我想這個東西最終還是需要有一個新臺幣穩定幣去作為支付,結算的媒介這樣子,繼續做一個定錨的動作。那其實所以代表說,這個穩定幣是在臺灣也有一定的需求的,不管是美元或者(新)臺幣計價的部分。
那今天主管機關發布的這樣指引,我覺得其實代表兩個面向。第一是它補足目前這 IFRS(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沒有這個穩定幣專章的實務缺口;那第二個是,就是它提供一個決策圖,那企業在使用這個穩定幣的時候,在會計認列上面,有一個更明確的分析路徑,給大家做指引跟參考。
尤芷薇 Yoyo
剛才 Daniel 提到,在這一份指引裡面有一份決策圖。因為其實很多人就好奇說,穩定幣在整個企業的會計裡面,它的分類到底是什麼?它是現金、約當現金,還是金融資產、無形資產,甚至存貨?那在這一份指引裡面,剛才 Daniel 提到的決策圖,其實它就給大家的一個思考的脈絡,比較像是這樣子。
那其實這一份指引裡面有提到,剛才 Daniel 提到的國際會計準則 IFRS,那它在 2019 年的時候,其實曾經發佈了一個所持有之加密貨幣議事決議。那在指引裡面,其實也有把它當成一個背景說明,那以前是把穩定幣或者是加密貨幣把它視為存貨或無形資產。對,但是評估之後,現在其實沒有那麼適用,所以出現了指引裡面的這一個穩定幣應該到底被分類成什麼的決策圖。
可是基本上這份指引我們看到,最後它是排除穩定幣是現金的可能,然後呢,約當現金還有存貨,它雖然有空間,可是在它指引裡面所提供的案例裡面,其實沒有這樣子的分類。所以最終,臺灣目前企業如果真的參照這份指引去使用穩定幣的話,會計分類還是會以金融資產,還有無形資產為主。那這是跟你預期的比較類似的嗎?那在實務上面,你有沒有覺得未來或許會有調整改變的空間?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鄭翔宇
那我覺得是這樣,因為目前美國 FASB,就是美國的會計準則委員會,它已經針對虛擬貨幣、加密貨幣有這個專門的章節,那去做制定。那他是要求就是說,加密資產你必須單行在資產負債表中表達,那它的價值都必須以公允價值,也就是我們所謂的市價去做認列,那所有評價或者是交易產生的差額也要認列於損益表當中,那也都是單行表達的。那相較之下,就是剛剛主持人這邊提到,就是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這個 IASB,他們目前還是沒有專門像美國這邊有一個專門的虛擬貨幣的這個專章。
那我其實有去關心過,這個 IASB 這個國際理事會的這個目前的進度,那他們目前還是在討論跟評估的階段。不過我預期是這樣,就是說不論是美國已經定案的這個會計處理方式,或者是臺灣其他國家採用 IFRS 的那個方向,最後未來會趨於一致,因為畢竟我們目前跨國交易是相當興盛的。
尤芷薇 Yoyo
剛剛 Daniel 說其實跨國的交易很興盛,然後美國或者是其他,其實有一些案例可以參考。那我們提到說,這份指引的代表性意義的時候,Daniel 你有提到,就是它補足了現在國際會計準則上面的一個缺口,然後他也提供大家一個決策的方向,也就代表說,這個企業去使用穩定幣的需求,其實真的是越來越高的。
蕭滙宗 Winston
對,所以基本上 IAS 7(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上面約當現金的定義來講的話,如果今天 USDC by GENIUS Act Obligation 是 100%,就是一定要給你 Redeem,然後它再給你 Redeem 變回美金,然後市場的流動性,又是非常的,這個企業的二級市場流動性,或是他取得的流動性又是非常的足的,其實好像並不能把它,並不會不能把它當成約當現金。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鄭翔宇
對,就是會蠻容易被視為這個金融資產的。
我這邊也說一下,因為 GENIUS Act 裡面它其實有要求,就是說除了 100% 的 Redemption(贖回)以外,它只有排除幾個例外條款。就是第一個是有系統性風險的時候,這個傳統的 Banking 也會遇到;另外就是有用戶,他們有所謂的 AML,就防洗錢的遵循的疑慮的時候,其實發行商他們是可以拒絕去做這個 Redemption(贖回)。
其實 GENIUS Act 裡面有要求,就是這個所謂的穩定幣發行商,他們所有持有的美金的部分,有多少 Portion(份額)應該是要留在美國境內,美國的銀行裡面,然後是用什麼方式,不管是短期的美國公債,什麼這方式去持有的,所以它性質其實就是非常接近我們所謂的金融資產的部分。
尤芷薇 Yoyo
那下一題我就想要問一下 Winston,就是在之前你其實有很多年,大概快 20 年的進出口的這樣的經驗,那主要是和半導體產品是有相關的。現在你的身份,就是跟虛擬資產的業者是站在一起的。那從你的角度來說,你覺得這一份指引,會增加企業去使用穩定幣的意願嗎?那這是一邊,另外一邊就是,那這一份指引對於虛擬資產業者 VASP 他又有什麼樣的意義?
蕭滙宗 Winston
為什麼要講之前,我現在還是,現在 DRAM 很熱好不好,現在。
不過我先補一下,就是我們剛一直提到的 IFRIC 2019,其實它之前這個指南,這個或者這個 guideline,他主要是針對一般的加密數位貨幣,就是統括的加密數位貨幣。那我覺得這一次這個 guideline 出來的,它其實比較明確的去區分了,就是穩定幣這個區塊,跟一般的加密數位幣,它差別了。他也講說,OK,這一次就穩定幣不可以直接概用這個 IFRIC 2019 的這個,對於加密貨幣的表述。那為什麼呢?因為這個穩定幣在這個 guideline 裡面有沒有,他有一個很重要的一個點,就是說你持有人的權利,可是持有人的權利會由這個發行人,OK,他的權利,還有他賦予持有人的權利,兩個產生關係,然後我們才可以去定位說,就是這個到底是什麼,這個無形資產,還是這個存貨,還是這個金融資產?
OK,所以我覺得,這個 IFRIC 2019 的 guideline 主要是加密數位幣,比特幣、以太坊這一種的。那穩定幣這個就是,這一次有沒有,比較針對穩定幣,我想企業從來就不是不能使用穩定幣,right?只是說,這一次 guideline 其實蠻明顯的,他告訴了企業,我今天不是講說這個會計原則而已,他還有前面的內稽內控。這次的 guideline,只是很清楚讓你知道,企業不可以像散戶那樣子來使用穩定幣。
OK,所以這一次是,我覺得這個是最大的區別。所以拼的是什麼?真的是拼的是會計、法遵、內稽,內稽內控有沒有,還有這個結算能力。OK,所以企業在使用這邊,會不會就是 incentive(激勵),就是企業一起來使用,我覺得不太會,不會立即,但是會促使很多企業,有沒有開始思考,還有當他遇到就是,他的客戶想要支付穩定幣的時候,他不會這麼的排斥,或者是裝作沒聽到。
現在穩定幣我們不知道,想都不想,他可能電話拿起來就打給 Daniel 了,現在我要怎麼去做。然後我相信這個 guideline,會讓更多的,因為不是每個會計師,或者是企業事務所都像國富浩華這麼的專業,已經做了那麼的久了,知道該怎麼做。我相信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會計師事務所,其實都一直在一知半解,可是 guideline 出來的時候,其實我們仔細去看,那個早就是可預期的,只要有研究加密數位幣,大家的結論,大大小小差不多就是這次 guideline 出來的這一切,還有這個 guideline 根本就是也就是允當表達而已,允當表述而已。
就是他只是符合會計原則的幾個方向,可是最終你要怎麼認列有沒有,那真的是要是看每個企業,還有他的會計師,怎麼去把他篩入,就是合用於他企業這個使用場景的模式。所以他並沒有講說,他一定是,他只有講什麼,他一定不是現金,幾乎可以表達說,就是他一定不是現金,他也可以是約當現金,他要符合這個條件,哇靠,要符合那些條件有沒有,就是根本就不可能。
Right?就是以現在的狀況,然後什麼狀況下,他可以符合這個金融資產,什麼狀況下,他是無形,什麼狀況下,他是存貨,所以就看這個整個會計師,針對那個企業,能夠把他怎麼設計,就是怎麼樣的才做這個 entry。所以我覺得,不會立即的這個引爆,但是我覺得應該會有,會計師現在應該蠻忙的,應該很多人在問。
對,那我覺得就是這個對話過,過以後沒有,可能才會開始有企業,開始產生,因為最終現在會計師可以對話了。我問的時候,有沒有,就是只要問的不是國富浩華,以前問的時候,可能一問三不知,甚至直接跟你講說那個不行弄,不行碰,會計師可能是直接講這種話。OK,現在會計師已經可以,以這個脈絡的架構裡面,去幫他設計說,這是什麼東西,甚至跟他解釋該怎麼做,所以我覺得中長期看來,他一定是有幫忙的。
也非常謝謝我們的主管機關,非常謝謝證交所,這就像個定海神針,告訴你方向在哪裡,他沒告訴你一定怎麼做,但是告訴你方向就在這裡,其實也離不開大原則,會計原則,就完全離不開。
尤芷薇 Yoyo
Winston 剛才講到一個蠻重要的事情,就是這一份證交所的穩定幣交易會計處理裡面,其實他就把穩定幣跟加密貨幣拆開了,所以穩定幣,它是應該做自己一個類別。但除此之外,下一題想要問 Daniel,就是穩定幣裡面,其實還有差別,那這一份指引裡面,比較有趣的是,它直接拿了 USDT 還有 USDC 這兩個(美元)穩定幣去做舉例。那他的原因是因為,目前臺灣的企業持有跟交易的穩定幣,主要就是這兩款,當然這兩款穩定幣,其實也是佔全球穩定幣流通量大概市值,是將近九成,所以當我們討論穩定幣的時候,就一定要討論到他們。
可是在指引裡面,沒有完全的把 USDT 跟 USDC 這兩款穩定幣,視為一樣的穩定幣。那在裡面有討論到一個關鍵,叫做發行商的「贖回權」,那可能這對於很多聽眾來說,聽起來會有一點困難,那要對採用穩定幣的企業來說,也是他選擇的一個考量。所以這部分想要請 Daniel 幫我們說明一下,就是從會計的角度,或從這一份指引裡面,為什麼 USDT 跟 USDC 會有差異呢?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鄭翔宇
我覺得這邊,這份指引其實明確指出一點,就是因為一般使用者,我們在使用 USDT 或 USDC 的時候,都會直覺就是說,他就是美金穩定幣,那他價格也都是錨定一美元,會計的處理方式應該是要一樣的。那其實從會計師或會計人員的角度來看,反而關注的重點是,持有人有沒有一個可執行的合約權利,用來確保發行商可以用現金或金融資產來贖回的這個權利。
那我們其實補充來看,其實 USDC 或 USDT,它經濟實質就應該是約當美金才對。那我們也講一下說,因為 USDC 它的發行商 Circle,目前已經是紐交所的持牌公司,那它也有取得這個 National Trust Bank 的有條件性批准。那美國 GENIUS Act 針對這個可執行的這個權利,就是這個強制的 Redemption 的權利,已經在 GENIUS Act 裡面有做要求這樣子。那目前卡在是說,因為 GENIUS Act 它已經是聯邦的 Active Law(有效法律),可是它的整個 Rule making(規章制定),還要再等到 2027 年或之後,它整個細節才會完全出來。所以這中間其實存在一段 Gap 是,還沒有辦法把它認列為約當現金的部分。
那另外我們來看到 USDT,那 USDT 發行商,這個 Tether,其實它們也有發行美國境內合規的穩定幣,叫做 USAT。那未來我們其實可以看到這個,如果當 GENIUS Act 完全,就是 Fully 這個 implement 的時候,其實蠻有可能會被會計視為這個是約當現金的這一部分。
蕭滙宗 Winston
那我想請問一下,就是企業有沒有跟 Tether 或者是 Circle 開戶,會有差別嗎?他們以未來認列這個會計的路線,有沒有會有差別嗎?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鄭翔宇
對,如果說今天 GENIUS Act 已經完全落地,然後這 Rule making 也都完全設定好的話,那其實如果企業你只有,我以 Circle 來說,如果你有 Mint-A(不同等級的帳戶)或 Mint-B(不同等級的帳戶)的那個 Circle account 的話,現在目前會計的判斷可以傾向說,你可以把它認列為你的金融資產,這樣子,也就是你的美金的部分這樣子。
蕭滙宗 Winston
意思就是說,企業儘管它使用的穩定幣,Circle,USDC 或 USDT,OK,但是你的取得來源,你是不是有直接跟 Tether 或 Circle,能夠 Mint(鑄造)和 Redeem(贖回)的權利,也會有差。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鄭翔宇
對,就是最後會計認列的路線圖。對,因為我們剛剛講掉的可兌回的權利,依照 Circle 的概念的話,你就是有在那邊有 Mint-A 或 Mint-B 的 Account 的話,才能去做贖回的動作。
尤芷薇 Yoyo
剛才 Winston 還有 Daniel 講的,基本上就是說,現在大家想到穩定幣就會想說,那我去交易所裡面買,這樣,這個就其實是在所謂的次級市場裡面去做交易。對,但是他們剛才提到的,就是例如說,企業是直接可以跟 Tether 開戶,你的買賣是直接對這一個 USDT 或 USDC 的發行商,那個是你們剛才在討論的,它在會計上面的處理,或許是會有差異的。
那 Winston 接下來也想要問你,就是我們剛才提到的這些 USDT、USDC 的分類的不同,或者是它在會計上面的處理的不同,其實舉例都很偏向是一般的企業,如果是從 VASP 的角度來看的話,對 VASP 的影響,還有對 VASP 去服務,這樣子的企業來說,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蕭滙宗 Winston
我覺得從 VASP,我們自己的角度來看,其實是影響真的不大,為什麼?因為我們長期都是在這個產業了,我們已經在鑽研,就是到底要怎麼,怎麼能夠去做這個會計的帳,然後我們也都一直是跟國富浩華合作,這個已經鑽研很深的。那我剛剛就講了,到後來這個 guideline 有沒有,其實它整個框架其實沒有跑出,就是我們一直在做,會計框架本來就長這個樣子。所以對 VASP 而言,他自己在指引自己的業務,有、沒有,其實不大。
就包含就是,當然我們是從業業者,那如果我們來買來,是要賣的話,我們當然是可以把它當成存貨,可是大部分的時候,我們不會把它當成存貨,因為我們不是買來要拿去賣的,以交易所的角度而言,所以對我們影響不大,對我們自己的會計這個在執行,我們自己的會計,我覺得對於各 VASP,都不會影響得太大。
可是對於 VASP 提供企業服務,其實我怎麼樣看完了以後,我都覺得說,其實交易所就只不過提供流動性的地方而已,它最終它比較大的義務,還是往前壓在企業端這邊的。所以我也認為說,就是我們缺什麼,我們就缺支付公司能夠做這個 Crypto,如果支付公司有,像我們新加坡的 DPT(數位支付代幣)執照這種的話,企業根本不用管,OK,企業收了就是美金了,前面我們就做完了。
因為大部分以臺灣的場景來講,是付的人想要,想要付 USDT,不是我們臺灣的企業想收 USDT,所以你今天想什麼,我們臺灣的電子五哥,怎麼會想收 USDT?可是很有可能,他的客戶想付。那今天我為了要收,OK,就是提供我客戶多一個支付的管道,然後我就要去繞這麼多東西,該做的時候還是要做沒有錯,可是更好的方式應該是,付的時候,沒有付完了以後,這個支付公司就結束,給我就已經去變成美金了,要變成美金或者法幣了,那不就是直接回到原有的這個商務系統,我覺得這個會是比較理想的。
那這個一定跑,跑脫不了就是這個流動性的集散地,那就是交易所,或者是直接跟這個 Tether 或者是 Circle 去做這個,流動性的取得。那我認為,交易所到之後就是,對交易所比較主要意義是說,你部分的這個流動性的需求,開始會從這個企業,企業端這個真實的應用場景,開始進來了。
對,那我覺得交易所本身是不能介入支付啦,我還是真的覺得,這個是不太合理的事情。那我覺得最終這個,要不就是銀行,要不就是或是我們電支牌,反正是跟支付有關的,這個應該是銀行局管的,OK,那我們是證券期貨局管的。那我覺得這個,還有一段時間,還有一段時間。
那現在比較可惜的是說,我們的企業現在在使用上面,它自己要承擔的責任還是蠻大的,自己保管,自己去買賣,OK,那我相信這個,但是有這個 guideline,慢慢慢慢的,我們是往對的路線走,搞不好明年就可以啦,就可以就是企業根本是無腦的,有沒有,因為是付的人要使用嘛。
尤芷薇 Yoyo
對啊。剛才 Winston 有提到,其實像在臺灣以一個出口非常強勁的這樣子的經濟體來說,其實臺商收款的需求是會蠻強勁的。那這份指引裡面呢,其實它有舉了四種不同的交易情況跟會計分錄。其中一個其實就是說,收款的部分。那簡單來說,這四種情境是,第一個是你賣貨或者商品交易的時候,你去收了穩定幣;那第二種是你直接跟穩定幣發行商去買穩定幣;那第三種是你跟交易所,或者是第三方去買穩定幣;那第四種就是你去做了幣幣的交易,例如說穩定幣跟比特幣的交易,或穩定幣跟以太幣的交易。
這四種,Daniel,從你目前的實務來說,臺灣企業在這樣子情況之下的會計處理的這個指引,和國際的其他市場的標準跟規範,算是有對齊的嗎?那使用穩定幣的企業,在這樣的指引之下,你覺得它算是有優勢的嗎?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鄭翔宇
目前我這邊觀察他,我們臺灣目前已經是跟國際上有對齊,那我也分享一下國際間長久以來作法,就國際間,包含就是採用 IFRS 的,像加拿大或新加坡的這些掛牌公司,他們在一般持有,我們就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這些加密貨幣或穩定幣,像是 ETH、BTC 之類的,或者是 USDC、USDT,他們大多都是採用這個 IAS 2 存貨裡面,有一段關於這個 commodity 那個 Broker-Trader 的那個,這個公報。那他們基本上,這個資產就是採用公允價值去做認列,他們所有的評價的差額跟交易的差額,都是表達在企業的損益表當中。
尤芷薇 Yoyo
那 Winston 如果是從實,就是業者實務來說,你覺得這樣子的門檻算是高的?因為你剛才有提到,最理想的情況下,當然就是例如說支付公司,其實是可以使用穩定幣的,那企業在使用上面,如果可以更無腦,或者是更不用去煩惱,它各式各樣的機制來說話,會是最理想的。那你覺得目前門檻如何?然後哪一類型跟規模企業,它可能會是優先使用穩定幣的?
蕭滙宗 Winston
我會說這份指南其實對企業來講門檻不低,可是主要的門檻,其實都是在會計內控、法遵,還有治理的門檻,所以另外一集在講的內稽內控,其實我覺得門檻是比較高的。OK,那會計我覺得還好啦,我覺得還好,但是它當然取決於你後來認列是什麼樣的 asset,它會有相對會影響你財報的一些權利,給這個權利和義務,可是內稽內控的門檻是真的不低,我認為這件事目前我真的是不低。
那什麼樣的企業會開始採用?我就預估了,我覺得部分的軟體業,應該很快就開始採用了,就是什麼遊戲公司、軟體公司、雲端的公司,因為在這一類的產業裡面,有沒有,它本身就已經有,因為它跟數位的時代裡面是最接近的,我相信這一類的公司,很多其實已經有在收了,只是過去為了要符合會計原則,然後不要麻煩,有沒有,他們在做了好幾層,有沒有,回來的收到已經是現金了,OK,前端有沒有,就是這樣。它現在可以有了 guideline,可以直接來了,可以直接做了,OK。
所以我覺得像這一種,就是這種數位型態的公司、內容型態的公司,有沒有,網紅經濟,這些東西,我覺得很快就開始使用了,我覺得第一個開始使用的應該是這個。那第二個,第二類,有沒有,會開始比較快速一點的去使用的,就是你的海外客戶有需求的客戶,就有支付的需求的客戶,我倒不覺得說,電子五哥也不會這麼快,因為它,尤其電子五哥如果不是 retail based,不是中端消費型電子,那個 based 我不覺得,因為台積電的對手都是什麼,聯發科、NVIDIA,我說交易對手的聯發科,人家銀行服務的,好好的,需要用你什麼穩定幣?怎麼可能延遲?
對,銀行可能就讓你幾秒鐘就能到款了,怎麼可能延遲。所以他們比較痛比較大,可是很多台灣的出口商,他是比較越貼近消費性的,可能又有需求,就是說,我今天賣的是,假如說中端的電腦、手機,或者是 3C 的產品,我在各個國家都有代理商,或者我的進口商,我的代理商,那些代理商如果,他是在新興國家的,他很有可能,代理商要付給他的時候,希望付的是 USDT,這個使用場景就很多了。所以,這一類的出口商,我們臺灣這種出口商,很有可能就會開始去採用。
我覺得上市公司有沒有,我也覺得部分上市公司會滿 aggressive 開始研究,因為上市公司 resources 比較多,而且上市公司,尤其越大的上市公司,他不喜歡落後,所以我認為,就是這個指南出來的以後,他應該會全面性的讓,自己的財會人員去研究,跟自己的會計師去研究,不管他現在有沒有這個需求,但是我不覺得他想要,會不會 feel of missing out(FOMO),而且我們今天講的,不是說這個指南,OK,從 GENIUS Act 就開始了,到底穩定幣是什麼,我相信他們一定會,財會人員一定必須要去知道知道這件事情。
那,可能從上市公司有沒有,我們看會不會發生那種很好玩的景象,財會人員,就覺得說這個,OK,我們老闆是會不會下令說你們去問客戶,有沒有支付穩定幣的需求,因為以前遇到這種大公司,就算說,我想要支付穩定幣,我可能連問都不會問,因為我會主動的認為,我是要跟他買東西的人,我是印度的,可是我認為說,我跟華碩 Acer 有沒有買貨品,OK,我想要穩定幣支付,可是我真的不會去問他,沒事我不會去問他,因為我主觀會認為不可能。
對啊,搞不好有沒有 Acer、ASUS,開始問他的客戶,就是大家有沒有穩定幣支付的需求?我覺得大概是這三類。假如說你是那種大型企業,動不動就是幾百億的那一種,哇,省一點點,有沒有,每一筆省一點點,對你來講是很多了。所以我覺得,大型的這種企業,這種上市的公司,越大的它開始研究,他的目的可能就比較不一樣,它可能會想要去找出,就是我更有競爭力的方式,就是讓資金轉移得更快,收款能夠更,的成本,付款的成本能更低廉,我認為他們會開始去研究這件事情。
尤芷薇 Yoyo
其實剛才 Winston 提到了,就是企業上面,它們無論是研究或者是採用上面,接下來我們可能會有看到一波這樣子的動作,然後也呼應一下,剛才 Winston 說的,這份指引出來之後,有很多企業會開始知道,我可以去問會計師了。Daniel 接下來,應該是會生意興隆,就是國富浩華,在這一塊其實真的已經經營非常久了。
那所以在節目的最後呢,我想要問一下 Daniel,就是說,可不可以分別給已經使用穩定幣的企業,還有正準備使用穩定幣的企業,各一個建議呢?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鄭翔宇
那我們先針對目前已經使用穩定幣的企業,一個建議,就是說,我們還是希望這些臺灣的企業,可以慎選你使用這個虛擬貨幣交易所的業者。那我也說一下,就是說目前臺灣企業,應該要採用經過這個金管會,就主管機關核可的這個名單的交易所,那 XREX 交易所也其中之一,這樣子。
那針對這個,還沒有開始使用這個穩定幣的企業,我覺得可以開始思考一下,就是說,這個未來這新興方的支付工具,也可能是我們需要的。那其實回歸到原本一般的出納或者是會計的管理,那其實公司也要開始著手思考說,教導這些財會人員,如何建立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因為這個也是支付的方式的選擇之一。那這個相關內部控制,其實是相當重要的。
尤芷薇 Yoyo
我們這一集非常謝謝 Winston,也非常謝謝 Daniel,來幫我們解讀這一份證交所熱騰騰出爐的穩定幣交易會計處理。那除了我們看到的這兩份證交所提供的指引之外,我們還看到了一個新的進展,就是 6 月 3 號的時候,虛擬資產服務法的草案,它初審已經通過,也就是他出了立法院的財政委員會了。所以是有希望在 8 月立法院會期結束之前,完成三讀。那整個情況可能又跟我們現在在討論的環境又有一點變化,到時候如果有機會,還希望可以請 Daniel 來幫我們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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