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b3 大西進》推出「專法時代」系列特輯,解讀立法院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的《虛擬資產服務法》,以及臺灣虛擬資產服務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VASP)產業的下一步。
本系列的第二集,我們邀請人稱「寶博士」的立法委員葛如鈞,親自解密跨黨派為何能迅速形成共識,促成專法在本會期三讀過關,以及臺灣接下來的 3 到 5 年,為何需要打造屬於軟體的「造山運動」?本文為節目完整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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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REX 共同創辦人暨集團執行長 黃耀文 Wayne
Web3 大西進大家好,我是 Wayne 黃耀文。
XREX 集團企業溝通資深副總 尤芷薇 Yoyo
大家好,我是 Yoyo。這一集是我們的系列特輯,專法時代的第二集。如同大家知道的,立法院在 2026 年 6 月 30 號的時候,正式三讀通過了《虛擬資產服務法》。
我們這個系列特輯,當然不能去忽略到在現場的這種見證者還有推動者,所以這一集我們非常開心,可以邀請到人稱寶博士,然後也是稱為科技立委、區塊鏈立委的葛如鈞立委,來到我們現場。
立法委員 葛如鈞
哈囉,聽眾朋友、觀眾朋友,還有這個,全宇宙關注區塊鏈科技發展的朋友,大家好,我是科技立委葛如鈞。
XREX 集團企業溝通資深副總 尤芷薇 Yoyo
葛立委其實長期都在關注,包括區塊鏈技術,還有新科技的發展。在《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通過的那一天,我們有看到您在社群上面寫說,歷史會記住這一天,也就代表它真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里程碑。
那第一個問題想問一下葛立委,就是 2026 年,我們看如果是以國際或者是臺灣,在整體的政治上面,其實大家要取得共識,都是相當困難的一件事情。可是我們看到這次《虛擬資產服務法》,從草案從行政院拍板,一直到最後在立法院三讀,其實朝野是算是很快速的能夠形成共識的,甚至這個《虛擬資產服務法》,它是沒有經過黨團協商,直接完成三讀的,所以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立法上面我們看到的進展。所以您覺得這個背後的關鍵因素,它是什麼呢?
立法委員 葛如鈞
其實臺灣在民間,發展區塊鏈的產業或技術,其實已經超過十年了。那大家都一直希望能夠,某種程度的正名化、正規化,政府有一個機制可以跟產業一起合作。那當然過去有很多的因素,導致這件事情花了一點時間。那這一次為什麼能夠在這個時間點通過,我覺得是有很多原因的。
第一個,我們去年的年底,通過 AI 基本法,其實我們也是二十一個條文,只有一條是做表決,所以其他的基本上 90%,也是有協商,但是沒有經過表決,所以在理性討論的空間,確實是有增加的,這一點我也要給我們的立院同事,不分黨派,也都一個感謝。那到了今年我覺得,
除了這個理性討論的空間增加以外,其實全世界在這個數位資產、區塊鏈,或者是數位金融這塊的討論,是加大力度的,速度也在增加,包括美國的 GENIUS,包括 CLARITY,雖然還沒有通過,但是也一直在往前進,包括日本的日圓穩定幣,包括日本的自民黨全面執政以後,還持續推出了這個 Agentic Commerce,新加坡,然後各個國家,其實都不斷的在往前。那我覺得臺灣的政府,也某種程度感受到了它自己需要做事情的這個推力也好,或者是這個積(極)力也好,
那再加上一個原因,其實不只是立院內部的討論空間有增加,政府的積極性跟它的這個認為的重要性,有增加之外,其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是,產業其實已經等不及了,不管是金融業、金控、保險,甚至是供應鏈,其實大家就看一個很有趣的線索,
我們這個當天在做委員會,做討論的時候,前面的一個禮拜還沒討論,就是還沒有出委員會,還沒三讀的時候,金管會下轄的證交所就已經出台了,就宣布了這個 USDT 跟 USDC 的穩定幣使用規範,這就很有趣。通常當這個東西在法律沒有定性之前,你怎麼會是一個下轄機關先出規範呢?
很顯然的市場已經等不及了,已經都在用了,你如果再不三讀,你再不出,大家可能就要出逃了,很可能就要開始使用外商的解決方案,很可能就要開始選邊站了,它很可能最後選擇的解決方案,就不會是臺灣的金融體系跟金融的法規了,這樣其實對政府也不好,
所以我想整個東西都到位,跨黨派的委員也都提案,所以我覺得最後討論空間增加,政府的積極度增加,然後產業的需求跟這個緊急度也增加,我覺得最後也就促成了我們有這個機緣,在最短的時間之內。本來大家都還覺得要拖到年底,甚至是到明年年初,因為下一個會期很可能會到明年年初,那這樣子其實到 2027 年,一差就差了七、八個月,我覺得我們這次能夠在 6 月 30 號以前,等於是 2026 的上半年完成,我覺得真的是感謝所有的人。
XREX 共同創辦人暨集團執行長 黃耀文 Wayne
那委員談到這個,我想問一下你對這個,就是說專法過了以後,我們臺灣產業的發展的期許,因為你剛剛提到說產業等不及,然後我們有境內的解決方案,我們有境外的解決方案,那我們拿這個,譬如說數位資產的投資或者交易,這種工具的解決方案來說,我們可以看到業界,我覺得有三種類型。
一個是去中心化的,譬如說 Hyperledger ,那麼去中心化,它創新當然是最快的,而且它的用量也很大,然後它可以很快的展現一個未來是長什麼樣子,因為它比較沒有法規上面的限制,這是第一類型。
第二類型,就是在各國不見得有落地,但是全世界非常多人在用,那它也讓各國使用的這些交易所,那這些國際大型的交易所,它不像去中心化的交易所這麼的可以完全沒有規範。
但是它畢竟不受每一個國家那麼嚴格的管轄,所以像有些最近國際的這些大交易所,上了非常多檔的 RWA,其實對我來說,它先展現給我們看說,一個以後資產都代幣化,24/7 交易的市場是長什麼樣子,我們可以先體驗到,實際的體驗到,那這是一類型。
第三類型就是像,譬如說臺灣專法通過了以後,我們臺灣的目前金管會,有登記合法的是 8 家業者,那這個你就受到,在每個國家都一樣,你就受到這個國家很嚴格的規範,所以你可以做的事情,或者說運作的方法,都有很多嚴格的限制,所以你可以提供的工具跟產品,也就很不一樣。那麼對於國內的這個產業的發展,你會有什麼期許?
立法委員 葛如鈞
對比使用者,他可以選三種類型,他其實都可以選。其實我的理解,這一次臺灣的這個《虛擬資產服務法》,第一,它是比較是一個母法的角度存在,所以它的內容還是有它的局限,最終它的範疇,還是要靠之後的八部、八加一,八部子法跟一個穩定幣專法,算是一個專門的規範,來劃定臺灣在這塊的競爭力。
那我覺得整體來講,我的記憶上就是,這一次的母法暫時沒有討論到 DeFi,因為它在很多部分是以托管的服務為主要的,就是這種自管的,或者是這種分散式的,以這種自管私鑰的方式來進行交易的,理論上還不在它的範疇裡。
還有包括 NFT,它也是在排除的條款之外。那所以我覺得目前,當然還包括了這個像 Polymarket 這種透過區塊鏈來做事件交易的,也在之外。之外的意思就是說,它並沒有被定性在這個範疇裡面。
那在這種情況之下,我想整體來講,各國其實有的走得比較前面,那像事件交易可能在美國也還在討論,那中心化的交易所,其實很可能在某一些地方拿了牌照,某一些地方好像又吃鱉。那我覺得我關注的是臺灣的競爭力,那我自己在看的是,我們在審這部專法的時候,我們一直念茲在茲的就是,第一,怎麼能夠讓臺灣在虛擬資產的產業上面,達到一個金三角共贏的一個條件。
第一個,政府是積極鼓勵的,不要只有監管而沒有發展;第二個,金控有興趣要做的,也不要排擠虛擬資產服務業者,這兩者是應該要聯合的。在過去沒有這個法的時候,其實兩者之間很可能會有一點,就是說我想做,你不要做,或是我能做,你不要進來,我覺得這個其實也對臺灣是不好的。
那同時,在虛擬資產的服務業者跟政府之間的溝通也應該要通暢,而不是說政府只有跟金融業,或金控的產業的關係,是合作比較密切,這個也可以理解,因為時間比較長。
第一個就是要驗證這個金三角是要合作的。第二個,再往前推,就是我們這個金三角所創造的合作,打造出來的競爭力,是要能夠打世界盃。那也包括了在這個金融管理跟發展的人力要增加,這個部分有放進去。那也包括了商品的彈性跟多元性要有競爭力,剛剛提到的很多境外服務的業者,
其實之所以很多時候各國的民眾在選擇的時候,會去選擇這些中心化的交易所,不外乎就是它動作很快,而且它很靈活,而且它因為規模很大,所以它可以承擔某一些法規的風險,所以它有時候先做了再說,或者說我其實不去擋這個法規不明確的地方的用戶來做,那用戶其實就自然而然會選擇比較好玩、比較量體比較大、品牌做的比較,這個宣傳的比較大聲、大力,然後好像上面的商品選擇比較多元的地方。
那所以我覺得在這個部分,臺灣的業者就應該要有足夠的彈性,別人有的我們應該要有,甚至我們能不能去思考別人沒有的我們也可以有,那我覺得這就變成是一個臺灣本身的競爭力。
那到下一步才來講說,那我們如果在中心化的解決方案做不了的,我們的政府可不可以早一點的去做分散式的,像剛剛講的不管是 Hyperledger ,或者是一些比較分散式的服務,我覺得這個是總體來講,如果臺灣可以更 hybrid(混合/多元)、更 fusion(融合)、更 plural(多元),它可以更多元,我覺得這就是臺灣的競爭力。
那臺灣如果沒有辦法往這個方向走,我覺得用戶自然就會去選擇比較好玩、比較有名、比較多元的地方,那我覺得這樣臺灣就會變成長期的競爭力,其實也並沒有得到。所以我想這一次對臺灣的業者來講,我們希望能夠做到,第一,就確立這個三角的合作關係是存在的;第二,因為這個三角的合作關係,我們可不可以找到我們的商品的競爭力,多元商品的競爭力、產品的競爭力,我們下一步再去做說,
那我們在世界的這種分散式的、中心化的、全球化的選擇之下,不只是臺灣用戶,甚至是外國的用戶,有沒有可能也可以來考慮臺灣業者所提供的服務,我覺得臺灣是一直是很有潛力的,要提供數位服務,我們不會做得比別人差,可是很多時候是我們相對保守。
保守也沒有問題,我們之前也跟很多人聊過,保守讓我們規避了很多的風險,可是接下來的時代,保守真的可以活得下去嗎?保守,真的就可以得到最大的利益嗎?我覺得越來越是一個問號。所以我覺得這一次我們就希望能夠打開這個天花板,讓業者有思考跟發展的機會,
那我覺得這次金管會也相對的積極,所以我相信接下來等到專法上路公告,然後執法開始有預告跟審查的時候,我覺得我們應該會看到一個蠻好的機會。
XREX 集團企業溝通資深副總 尤芷薇 Yoyo
呼應剛才 Wayne 還有委員所說,其實你們兩位都很關注競爭力這件事,業者有沒有競爭力?那國家有沒有競爭力?那剛才委員有提到,就是有蠻多未來,或許我們可以期待的,然後讓臺灣這個虛擬資產產業,可以去打世界盃,然後甚至外國用戶都來用臺灣的產品。
那這邊想要問幾個,可能大家都很關注的實際的產品,例如說金管會它其實也有說,它其實沒有排斥要開放「衍生性金融商品」,那除此之外,其實像臺股代幣化,或者是臺灣自己發行的比特幣 ETF,這些產品其實大家都很關注,也想問一下委員,就關於這幾項,大家覺得已經在其他地方有看到,然後也有一些成功案例的,臺灣在可預見的未來裡面,你覺得它是樂觀的嗎?
立法委員 葛如鈞
我覺得先講答案就是樂觀的。那我覺得這一點我在這裡還是要感謝,就是我們的金管會的彭主委。我在三讀發言上面,我至少花了一半的時間在感謝,除了感謝我們自己本黨的委員,還有我們的黨團以外,也感謝其他政黨的黨團,那也很重要的就是感謝我們的行政機關,那這個行政機關還不只是金管會,還包含了有列席的央行,還有這個法務部等等,因為這個產業本身就是涵蓋的範圍很廣。那剛剛提到的很多的細節,其實我覺得,
我為什麼要感謝金管會,是因為我覺得彭主委是相對理解這些商品的,那他同時也是有一定程度的 Open minded(開放心態),所以我們每一次問我們想像中產品的細節,比如說比特幣的 ETF。
其實他是說,就是說我認為金管會是不排斥的。那包括臺幣穩定幣,其實我們也看到,本來預告版本的穩定幣只有一條,後面變成一個章節,有好幾條,那也就顯見就是穩定幣受到金管會的重視是增加的,它們也理解到這個東西,對於臺灣的競爭力跟我們的定價權,是有絕對的影響。
那同時也包括衍生性商品,那我們也在,我自己的提案是說,委員裡面應該有幾十個委員的提案裡面,有兩個委員是有直接把衍生性商品放進草案的主文的,我是其中一位。那所以也在過程當中也跟部會有討論,那我們得到的答案也相對是樂觀的,就是並不覺得衍生性商品是什麼妖魔鬼怪。為什麼?
因為傳統金融裡面,衍生性商品的比例,就我的理解,很可能是超過五成,甚至到七成,本來交易量就是很大的,那數位資產更是如此。所以雖然我自己不太是,我作為用戶我是不太接觸衍生性商品,但我知道這是一個市場,我知道有人在交易這些東西,所以我覺得這樣子的商品是應該要討論的,
那金管會,我覺得相關在對話上的回覆也是樂觀的。那包括譬如說甚至是臺灣的新臺幣穩定幣,我覺得在審查的過程,或者是事前的討論也都有討論到,那也都沒有排除這條路,就並沒有把它封鎖起來,並沒有說我們這一次的法過了以後,反而它是沒有提到的,讓大家沒有辦法做,其實不會,我們也已經確認過了。
包括我自己也很希望能夠出現的,就是所謂的股票代幣,因為二十四小時的交易的這種所謂的股票代幣,在合法的合規的情況之下,其實可以增進這個交易的頻率,跟這個跨境的這個程度,我覺得這對臺灣來講不是壞事,當納斯達克都在做,而我們臺灣的股票交易市場,是全球前七大、前五大,那我覺得臺灣也應該要討論這件事。那我覺得從法規的本身,以及金管會的態度來講,也一樣是沒有 say no 的,我覺得也是保留了這一條路。
那甚至包括 REITs(不動產投資信託),就是所謂的不動產的,或者是更多元的 RWA(資產代幣化),其實大家如果回去核對一下我們的這個母法,就是《虛擬資產服務法》,也都會發現其實它是有路可以走的。那回過頭來就是,我覺得第一就是樂觀,但是第二,當然你說我們是不是還是要審慎的樂觀,當然也是要,
為什麼?就是時機的問題,timing(時機點)。那我覺得我也能夠理解,從金管會的角度來講,開的早,不如開的巧。當你開的太早,我們的市場教育,我們的這個用戶的教育,我們的防弊措施,或者是信任的機制,或者是跟業者之間的聯防的關係,還沒有建立起來,如果過早的開放,我也能夠理解,這會造成它管理上的,可能會不一定很容易去做這件事,所以我也理解就是要這個做的早,不如做的巧。那我們能夠唯一能做的就是,盡早的讓臺灣累積那個「巧實力」,那也就是讓這個「巧」的這個時機,盡量的提前,否則我們一直說要「巧」,結果別人都在做,那這就不是「巧」,這就是「笨」了。所以我想這一塊,我們也會一起來關注。
所以我在三讀後發言也提到,真正的重點就是後續的子法,那我們也會持續的來看,那裡面還有一點就提到衍生性商品,我們也覺得這會是一個最明確的競爭力的區分,至少其中一塊。
那穩定幣的部分,我覺得臺灣已經有了條件,那衍生性商品這邊也感謝金管會,我們最後在審議的過程,雖然沒有辦法放進主文,但是我們最後是用附帶決議的方式,那有多位委員直接簽附帶決議,金管會也同意,因為附帶決議是要主管機關同意的,那它有同意說一年之內,要有相關的辦法跟時程出來。
那雖然在區塊鏈、虛擬資產的世界,一年就像一個世紀,但是我覺得大家也可以樂觀一點,因為我們給公務機關一個比較寬的時間,可是如果它覺得時機到了,如果它覺得民意是支持的,如果它覺得產業是準備好的,我覺得這個時間是有機會提前的,這個我們會一起來努力。
XREX 共同創辦人暨集團執行長 黃耀文 Wayne
如果穩定幣這邊繼續的擴張,因為它也是一個很重要的應用,你覺得這邊會不會多一個另外一個主管機關出來參與,還是怎麼樣?
立法委員 葛如鈞
我們確實在《虛擬資產服務法》的,應該是前幾條,我的辦公室提案的草案版本有說,因應業務的增加,它應該要補充相關的人力或機關,那我們其實在提案的時候,我們是支持要成立「虛擬資產管理局」的,那當然這個所謂的組織架構跟業務,其實最主要是行政機關要認可,就並不是說我們成立一個法,它就可以直接照這樣去做,我們也是尊重行政機關的發展的節奏。
所以我覺得大方向上,我覺得當產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我相信第一是我支持,我們支持,我相信很多委員也會支持;第二,是我相信金管會自己也會認同。那但是當這個業務其實法規才剛通過,市場也還沒有開展開來,產業也真的還正在累積國際的競爭力,你今天就要叫它去成立,這確實有點雞生蛋、蛋生雞。你說雞還沒長大,我們就要有人來這個管理雞,可是你說,可是沒有人來管理雞,雞怎麼會長大?我覺得這就有一點沒辦法。
我覺得金管會也在努力,就第一,我們幫它增加人手,就是說先在既有的編制之下,理論上它到年底以前會增加至少 14 個人,我如果沒記錯的話,應該是本來已經增加七個,還會再增加。那增加了以後,到底會進入銀行局,還是證期局,我覺得金管會這裡會做最好的安排。那當然我也相信,當這個業務真的在擴展,我們的國際競爭力增加的時候,我覺得確實有可能有新的部會、新的局處是有它的空間,那這個我覺得是第一點。
第二點,當講到穩定幣的時候,剛剛 Wayne 也講得很清楚,其實就會牽涉到銀行局跟央行。那我們這一次在,大家如果有看我們的討論,財政委員會討論的直播或錄影的時候,都會看到在這一段我就特別激動,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就是我覺得穩定幣,是臺灣一個非常重要的金融主權要討論的地方。
當我們喪失了定價權,其實你在討論更多的國界,在討論更多的主權,很可能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當你一個國家沒有貨幣,或者你的貨幣很弱,使用率很低的時候是有問題的。那現在供應鏈已經開始逐步在採用,在跨境、在新興國家的交易,或囤貨或交換的時候,已經開始在採用穩定幣,而臺灣的商品又在賣到全世界的時候,其實臺灣本來就不能迴避這個問題。
所以我覺得銀行局本身應該是有認知到,我不能代替它們說話,但我認為它們應該是有認知到,合規的穩定幣,有儲備有抵押資產,1 比 1 的類型的穩定幣,是有它的發展的必要。那現在我估計,很多的金控或者是銀行,大概也已經理解這一塊是不得不碰,因為可能已經有客戶有需求,甚至已經在用,甚至已經在做,那能做不能說,我覺得對臺灣的法治環境是不好的,所以我覺得銀行局這邊或金管會這裡,我覺得理解度是高的,
反而我覺得到最後就要看一個人的臉色,這個人叫做央行。所以反而在審議的過程裡面,其實央行的副總裁是有列席的,在委員會溝通的過程裡面有很多次都有討論到,那央行也表現出,對於穩定幣的條文,它們似乎不能講不放心,而是希望在裡面有扮演一些關鍵的角色。
那在這一點上,其實我是比較,不能講踩得比較硬,而是說我希望把大部分的方向決策,應該要交在金管會這裡,央行在關鍵時刻可以有意見的表達,可是穩定幣行業的發展,應該還是跟央行保持一點健康的距離比較好,因為我們講的穩定幣並不是數位新臺幣,我們講的是區塊鏈上的有儲備,1 比 1 發行的 RWA 版本的 Stablecoin(穩定幣)。那有時候大家討論在一起、混在一起的時候,就會覺得央行當然應該要有權 say yes,有權 say no,可是這兩件事情完全是不同的事。
所以大家回去看審議跟條文的時候,其中一條關於穩定幣的裡面,前面有提到在發行跟規劃上面,得會商央行,它可能也沒寫出央行,它可能寫的是相關的機關。那到後面本來央行想要把自己再放進去,就是開關的那個關機鈕,或者是取消,或者是相關的這個機制,央行也要有這個參與權的時候,其實我們最後是把這一塊拿掉了。原因是我們覺得,數位新臺幣是數位新臺幣,那是央行 CBDC,央行可以有比較多的話語權、決策權,那那個東西該不該發、怎麼發,是支付型的還是這個交換型的,這個我們之後再討論。
那可是講到我們虛擬資產裡面,最重要的所謂的穩定幣,RWA 型的穩定幣,我們還是要尊重的是市場機制,以及國際正在發展的競爭力。那如果我們臺灣因為過於保守,或者是過於封閉的這種相對封閉的貨幣政策,因為我們還是屬於外匯管制的地方,而影響了我們在 Stablecoin 的競爭力,其實是非常不划算,而且也非常危險的。
所以我覺得在審議的過程裡面,其實我們有盡可能的確保,讓這個穩定幣的討論,盡可能的讓金管會有比較大的參與權,那當然也有可能就會落入銀行局這裡。
當然你說理想上,我們是不是應該有一個額外的一個新的局處,專業的更專門的局處來處理,我也方向上認同,不過我想時間上,也就要拜託我們所有的業者,還有我們的用戶,一起來努力來提前的讓這件事實現,同時也一起努力來擴大它的所謂的佔有率、使用率,那我覺得到那個時候,我們作為立法院,就有更多的子彈跟條件去鼓勵,或要求相關的部會去成立一個專有的局處,這個是我的想法。
XREX 共同創辦人暨集團執行長 黃耀文 Wayne
在這個主權,還有數位貨幣的殖民的議題上,我也有一個小小的期許,就是說這幾年我看到的是,韓國跟日本隨著它們的監管成熟,它們慢慢的把數位貨幣的跟數位資產的交易量留在國內,你就會發覺有一個很明顯的變化是,它的媒體在報比特幣的價格的時候,開始是日幣跟韓元的報價。
所以我很期待有一天看到我們臺灣,臺灣現在媒體報比特幣都還是美元報價,或 USDT 報價,我很期待有一天是臺幣報價,那就是我們成功了。
立法委員 葛如鈞
確實這個我覺得我也很期待,為什麼?因為臺灣之前也就沒有多久,應該不到一年,就經歷過一次臺幣大升值,那我那時候就講,臺幣大升值我記得一個禮拜,最多差到將近 10%,那這個意思是什麼?
這個意思叫做,我手上握有美元報價的比特幣,或者我握有美元報價的資產,不要講比特幣,任何資產,如果你是用美元報價的,你立刻,它在臺灣的購買力跟價值,就減少 10%,你什麼都沒做。你作為一間工廠,你囤貨如果是美元報價,你作為一個比特幣的持有者,如果你是美元報價,你如果是一個美股的投資者,你如果是美元報價,哇,你什麼都不做,基本上你就是少了 10% 的本土購買力,你能夠請到的工人的同事,本來能請到 10 個,你可能就只能少請一個,這非常可怕。
如果別人有人惡意的來做這種貨幣的,不管是競爭也好,或者是做貨幣的操作也好,其實是非常危險的,這對於一個國家的經濟,這是致命性的打擊。而且還不要講剛剛我們講的好像是只是投資的人少賺錢,不不不不不,這對出口的這個貿易商影響有多大?
本來我們毛利 3% 到 4%,你還有賺 3%、4%,可以付錢給本地的業者,去提升你的競爭力,幫大家買員工中餐,結果你一下子匯差 10% 吐出去,那你等於是你還倒賠 7%、倒賠 6%,我的天啊,那你怎麼跟別人競爭?這個其實是完全是國家競爭力的問題。
所以我相信有看《Web3 大西進》的人,一定也都很清楚,什麼是國家?國家在經濟學家的英文,不叫 Nation,不叫 Country,是叫 Economy。一個國家沒有 Economy,就沒有國家的邊界跟概念,而 Economy 是什麼?Economy 就是 currency。一個國家的主權跟它的軍事的邊界,就是它的貨幣的邊界,而它的,它要能夠成長,要能夠對接,就是它的貨幣能夠因為它的經濟主權跟軍事,被多少國家接受,那這就是代表它是一個存在的所謂的 Sovereignty(主權),這完全是彼此連結的。
當然我講這就有點深,那因為我相信《Web3 大西進》的聽眾應該都很厲害,所以我覺得有時候我們在很積極的去爭取跟捍衛《虛擬資產服務法》,大家聽起來好像是一個跟賺錢有關、跟銀行有關、跟這個虛擬貨幣比特幣交易所有關,不不不。
臺灣如果在這個虛擬資產的這個 layer,我們沒有辦法有競爭力的時候,那就進入我們剛剛講的,你的軍事、你的經濟,你的那一條邊界,我們的這個領土邊界已經不大了,就是說當然在這個特定的狀態之下,特定的定義之下真的不大,那在這個情況之下,如果連虛擬世界的邊界都被壓縮,如果我們未來 99% 的數位交易都用美元,那就很可怕了,我們的電商、我們的數位服務,那變成要聽別人的,而且數位美元,它還有很多很多的限制跟風險,我覺得這一點也是我們這一次為什麼很努力想要它(虛擬資產服務法)早點通過的原因。
XREX 集團企業溝通資深副總 尤芷薇 Yoyo
那在我們剛才討論裡面,其實委員有一直強調幾件事情,我覺得可以把它整理成,時間、時機跟時序,那現在已經存在的現況,怎麼樣可以打造有競爭力的未來,可能包括在立法,或產業的發展上都很重要,而且也不只是產業賺錢,其實剛委員也帶到了經濟,還有帶到國家層級的這個概念。那呼應到剛才講到的這些話題,其實有一個我們在這一次專法裡面,看到一個蠻重要的設計,就是說既有的虛擬資產服務商,也就是說在現在的登記制的 VASP 業者,那他們應該要怎麼樣適應,而且怎樣變得有競爭力?
所以在專法裡面可以看到,就是現有已經通過登記制的臺灣的 8 家的業者,包括 XREX 交易所,最長會有兩年的時間完成換照,也就是進入許可制拿執照,開始繼續營業這樣。那這個設計跟時程的安排,委員你怎麼看?就是呼應到你前面講到的那些競爭力的事情,為什麼做了這樣特別的安排?我記得沒錯的話,這個時間本來是更短的。
立法委員 葛如鈞
那當然我覺得作為一個像科技立委,或者 AI 的使用者,我覺得兩年就像天啊,像兩百年一樣。可是我自己後來的理解是,我自己就別人怎麼想我不知道,但我覺得接下來這兩年,因為 GENIUS 剛通過,然後 CLARITY 正在闖關,看 7 月有沒有機會,然後各國也都在這一兩年,尤其在川普任內的最後這段時間,很可能虛擬資產的佈局,各國都會非常的積極甚至是激進,所以這兩年會是一個提升競爭力最關鍵的時間。可是如果我們的 VASP 業者,過去已經花了很長的時間走這個自律,又做了公會,然後又符合反洗錢的各種的自我審查也好,或者是金檢其實也都通過了,
然後現在又再來一次,我覺得如果對於 VASP 業者來講,之前要處理這個反洗錢,之後要處理自律規範,之後又要再來弄一個公會,然後又要金檢,然後又要合規,然後六個月之內,再來申請一次牌照,我的天哪,每天光處理這些行政作業,就處理不完了,我覺得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會非常可怕。
所以我也某種程度在跟一些這個公會協會,還有跟這個金管會在溝通的時候,我們想說,既然他們如果已經在登記制上面了,那其實某種程度已經經歷重重考驗了,那當然跟金控或者是跟銀行的標準,很可能還是各有不同,可是對於經營虛擬資產的業務,他們已經有一定的水準,我們是不是讓他們可以有一個更充足的時間準備?
同時這八家可能也有比較大型的、有富爸爸的,也有自己很努力拿很多投資的,也有比較新興的,那每一個人面對這個準備登記的,這個所謂的成本時間的掌握度不一致,那我們如果把它說得很短,那就對有富爸爸的人就特別有利,把時間拉得很長,比如說四年,那有可能又有一點不太公平,
那我覺得這樣的設計當然雖不完美,但是我覺得是有 align with 我的,希望能夠讓產業在最能夠累積競爭力的時間,把更多的時間也花在補足自己的競爭力上,否則每天光是處理這些合規,然後別人的境外交易所,每天都在打廣告,那我覺得這樣對於本土的業者,或對於政府想要提供使用者更好的保護跟產業的發展,我覺得就反而背道而馳,所以我覺得這一點的協調,我個人是非常支持的。
XREX 集團企業溝通資深副總 尤芷薇 Yoyo
那剛才委員其實你也有提到,就是說在 Web 1.0 跟 Web 2.0,其實臺灣在硬體上面很強,可是在應用上面,可能相對來說不是那麼有自己本土上面的競爭力,可是你希望在 Web 3.0 甚至 Web 4.0 的時候,結合 AI 或者是虛擬資產,還有這些新型的科技,或許臺灣能夠在本土的應用上面,可以去做到一個國際級的競爭力。
那在你的立法的這個生涯裡面,除了《虛擬資產服務法》這個很重要的里程碑法律之外,另外一部剛才你也有提到,就是 AI 基本法,那我們現在看到未來 AI 跟加密貨幣的結合,基本上是一個無法抵擋的趨勢了,那也想要請問您就是,您覺得這兩部法律之間,有什麼樣相互的影響,或者是當初在設計的時候,有什麼樣交叉考量的地方嗎?
立法委員 葛如鈞
很多人有時候都會說,寶博你怎麼這個也弄那個也弄,一下又 AI,一下又虛擬貨幣,你怎麼好像什麼都跟你有關?可是事實上真的都有關,就是說又弄自駕又弄衛星,可是你拉遠一點去看,這些東西全部都是連在一起的。
虛擬貨幣如果沒有網路,傳不了,那如果使用的人,也有可能是一組程式,它有可能 AI Agent 小龍蝦,也會是虛擬貨幣的用戶,這個如果小龍蝦住在汽車裡面,變成自駕的 Agent,那自駕的 Agent 去接,這個變成 Uber 司機去接案,那它也要收錢的,那你難道要付鈔票要撸進去,然後退出來給你,然後再,總不可能付一個鈔票給一台會開車的 AI Agent 小龍蝦,那你當然是付它數位貨幣,所以我覺得這些東西全部是連在一起的。
那我自己希望能夠看到的,就是這個事情,這個所謂的虛擬世界,這個也是蔡玉玲政委在 2015 年,十年前,就在做的虛擬世界法規調適,那當然中間,因為這個行政不一定能夠接續的關係,有一段時間的沒有完整的去把它接上,那我們現在等於是補足過去,我們看見的那個 vision(願景)。
而這個虛擬世界的大小跟蓬勃性,沒有臺灣沒有虛擬世界,對不對?沒有我們的半導體,沒有我們的矽盾、神山,怎麼有虛擬世界?沒有我們台積電、NVIDIA,這個做出這麼棒的這個顯卡跟晶片,比特幣挖礦也挖不出來,對不對?它們也做了很多 ASIC(客製化晶片),對吧?那現在更不用講,沒有臺灣沒有 AI,所以我覺得臺灣是有很重要的角色跟條件,可是我們自我選擇了遺忘,我覺得這是非常可惜的。
所以接下來我覺得我們要進入一個很重要的三年、五年、十年,就是我們的「軟體造山運動」。我們以前造出來的山都是硬體的,很好,可是別人也想分一杯羹了,美國也想要一點,德國也想要一點,日本也想要一點,韓國也要照它自己的,我覺得這個無可厚非,台積電,作為世界的台積電,它走到全世界每一個角落去幫助大家,甚至月球的 Terrafab(超級半導體製造計畫),也可能台積電在裡面有點 share,這沒有問題。但是我們以前造出來的臺灣的護國神山,當它變成世界的護國神山的時候,我覺得臺灣也要有一個新的,這個所謂的我們自己的產業,
我們過去是相對的「重硬偏軟」,這是因為臺灣的數學太好了,我投資你,如果你有機器,你倒掉了,賣掉,我還可以拿回一點錢,什麼,我投資你 100 萬,你只有軟體工程師,只有筆電,你們的這個 intellectual property(智慧財產) 是程式碼,我程式碼可以賣多少錢?無形資產的計價,臺灣也是在蔡玉玲政委的在任的時間,去把它創造出來的,那我們一步一步往這裡做,我覺得其實我們是可以有能力去造軟體的群山,
所以我覺得我們這個 Wayne 很重要,這個 Yoyo 很重要,我們的虛擬資產的服務產業很重要,因為這絕對會是軟體群山裡面很高的那一座,也是土壤非常厚實的那一座,而且最重要的是軟體造山運動,跟我們的 Web3 都是 3,所以你看,3。
所以我覺得回過頭來,就是 AI 的時代會有 agent,會有很多的數位的勞動跟經濟被產生,大家如果回去看,Wayne 以前可能也講過,什麼是錢?
錢就是所謂的勞動價值的一個儲存跟剩餘的交換機制,如果我們的勞動每天釣魚就今天吃掉了,養雞明天就殺來吃了,沒有儲存跟交換的概念,我們是不需要錢的,可是當我們的勞動有剩餘要轉移的時候,我們就需要錢,不管是貝殼還是雞骨頭,都是都有這個轉換,而當數位世界出現了數位的勞動,跟數位勞動的剩餘跟轉移跟儲存的時候,我們就需要虛擬貨幣,我們就需要數位貨幣,所以我覺得這是自然而然的,而 AI 或 AI Agent 會打開我們的數位經濟的這個世界跟這個所謂的載體,那我覺得虛擬貨幣、數位貨幣就是天然的,是天生會被 AI 採用的。
那當然這個也很好玩,我們最近訪問那個 BPI,這個 Bitcoin Policy Institute(一個智庫),他們說他們有用 AI 做過實驗,就是讓 AI 很公平的去分析,現在有這個黃金、有法幣、有比特幣,還有穩定幣,如果你這個要選一種,來做為你的勞動儲存跟交換的載體,你會選哪一種?那據他們所說,25% 選擇了別的,25% 選擇了穩定幣,50% 選擇了比特幣,那當然因為它是比特幣政策的這個研究單位,但是我自己是,應該算認同,我覺得在數位的智慧的經濟底下,我覺得數位貨幣或虛擬資產是很天然的,
那我覺得我一直在這樣想,那也很高興看到日本最大的執政黨自民黨,也在幾個月前提出了所謂 Agentic Commerce,也就是所謂的,你看我們臺灣連怎麼翻都還不知道,這個叫「代理人金融」嗎?
我也不知道,這個也不叫「金融代理人商務」,聽起來很怪,但是總之就是這個人工智慧代理經濟的商務金融,那它是一個國家級的執政黨提出的一個白皮書,而且它們接下來很可能會在金融跟 AI 的法治上,去往這個白皮書所規劃的願景前進,我覺得別人在造山,我們也不能不造,而且我覺得我們要對自己有信心。
所以我覺得這幾個點都是互相連結,那也很謝謝有這麼多的朋友支持,那我覺得也在立法院,也有很多不同黨派的同事,我們一起努力在科技的法案上面,相對的不要有太多的衝突,然後我們可以一起的幫臺灣的軟體造山運動做好準備,我相信我們臺灣的軟體造山隊,一定都會非常堅強、非常強,尤其是我們的軟體 Web3 隊,這個我覺得我非常期待。
XREX 集團企業溝通資深副總 尤芷薇 Yoyo
我們今天謝謝寶博士,來到我們的節目,從一個立法者的角度,就是跟我們分享,包括《虛擬資產服務法》,它在一開始裡面,這些我們看到最終的條文裡面,其實有很多的概念跟很多的期許,然後各個不同的部門,還有政府的不同的單位,其實是經過了很多的交流跟討論,才能夠達到現在這樣子的一個里程碑,但未來我們還要一起見證很多的歷史。
對,那包括子法或者是後續的監管的機關,它可能會有一些調整,甚至它所開放的產品,那我們要一起打造屬於臺灣的這個競爭力。那我們非常謝謝葛立委幫我們分享了非常多,然後也非常謝謝 Wayne,那如果你喜歡我們的節目的話,歡迎幫我們按讚留言分享,如果有任何想法也歡迎留言讓我們知道,那我們就下集再見囉,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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