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聲明稿,係依臺中地方檢察署核定之內容公告於本公司官網。
本公司創辦人黃耀文及蕭滙宗於民國(下同)112 年 1 月初,為服務先前已通過 KYC 審查之客戶,應該客戶要求,將其個人錢包之 TRC-20 之 USDT,換鏈為 ERC-20 之 USDT,並轉至其指定之錢包住址內。
數月後、因該客戶經司法機關調查,認為其資金來源疑涉不法。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認為上述換鏈行為,有非常規之作業程序,已違反相關之法律規定。惟檢察官審酌黃耀文與蕭滙宗均無犯罪前科,且於本案中並無實質獲利,暨考量本公司曾協力針對該客戶在本公司 XREX 交易所錢包內之比特幣 30 顆進行司法查扣,而黃耀文及蕭滙宗一直以來均致力於虛擬貨幣之防詐,臺中地檢署檢察官爰同意給予黃耀文及蕭滙宗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一年,黃耀文、蕭滙宗分別向公庫支付公益捐,以及包含製作宣導短片、提供虛擬貨幣介紹課程予執法機關或執法教育機關等反洗錢作為。
自創立以來,本公司戮力建立合規與安全之虛擬貨幣市場環境;並配合政府政策,全力協助打擊詐騙。本次事件雖屬在不知情狀況下,因客戶所涉不法嫌疑遭受牽連,但仍讓本公司上下深刻引以為戒。未來,我們定將持續協助政府、打擊詐騙;並遵循規範、嚴格自我要求。
鏈科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溝通部
日期:2025 年 6 月 2 日
此聲明稿,係依臺中地方檢察署核定之內容公告於本公司官網。